新聞事件:癈死聯盟發言人“執行死刑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。“

看了這則新聞,讓我足足想了三分鐘;死刑的執行,從來不是為了讓台灣社會更好吧!
為了不讓台灣社會不要再爛下去,不要再比現在更差;所以死刑在目前的台灣社會是必要的。

  某個星期四的午后;朋友的店裡來了一對夫妻,那位五十歲左右男性說的很好“我這把年紀,為了兒女和一口飯;做牛做馬,不敢犯罪。哪天真的被逼到走投無路,去搶就好了~反正搶到了是我的,被抓了就讓政府養著。有套房可住、三餐政府供應、還可以進修(學更多犯罪技術)反正不會槍決。“ 

  新聞事件:勞工五一上街頭遊行,反派潛~

為了一口飯吃,為了肚子。勞工開始發狂了。

  癈死聯盟發言人“馬政府說謊“~起因是在聯合公報時說明政府癈死的決心。

會吵的那個小孩有糖吃~而原本不吵的另一群孩子,突然吵了起來。這和人數有關,那群對開槍不太認真的孩子突然發現生命危險了;
再不開槍,原本藏在人性醜惡的一面,在間接不會死的鼓勵之下~銳利的眼光瞄向不吵的孩子;不懷好意的笑了起來。

  台灣~會有沒有執行槍決的那天,但現下的時機不對;怎麼處罰殺人罪犯?關著就好!誰養?再放出來時,誰管?
歐美各國都支持癈除死刑~罪犯要自已養活自已,直到死亡;或到腦子不清楚時再放走(那要很老很老)「請參考“刺激1995“」
而台灣的癈死聯盟主要立基點在“人權“,殺人犯也有人權耶!被殺的人權去哪了? 

  是說~癈死聯盟的成員都是哪些人啊?殺人犯的家屬?還是被殺者的家屬?哪來的自信要受害家屬放下仇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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